安保制度
中队勤务工作的检查
发布日期:2018-06-29 14:30:00浏览次数:4184 次
(一)勤务工作的检查首先要按照公司关于“纠查与考核工作规定”进行,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权威化。
(二)除公司纠查队例行纠查外,各分公司和公司有关部门领导要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大检查的力度,提高检查的频率,加强对勤务工作的指导。
(三)各个驻勤队的领导每天都要对勤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次数不得低于三次,并且必须写出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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